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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检察院“十个一”打造“阳光检务”

2015-05-29 16: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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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上级院检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近日,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检察院不断拓宽检务公开载体,以“十个一”为抓手,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着力打造“阳光检务”。

  这“十个一”分别是:完善一套检务公开展板。按照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的意见》、《推进检务公开实施方案》,对设置在接访大厅的3块检务公开展板内容进行了梳理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和发展的需要。

  安装一个电子显示屏。该院在二楼大厅新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直观、清晰、屏显频率高等功能特点,及时公开、发布重大检察工作部署、案件办理信息、法治资讯以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工作情况等有关检务活动,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检察职能、检察业务流程和案件办理结果等。

  开通一套触控式查询系统。该院在二楼大厅设置了触控式查询装置,开通了查询系统。由研究室、案管办等部门及时梳理、更新有关查询信息,通过直观生动、图文并茂的方式,向来访群众全面介绍检察机关办事指南、办案流程、业务工作、纪律规定、办案要求、案件办理信息等方面的内容。

  更新一个检务公开栏。对检务公开栏内容进行了更新,包括检察机关职权、职能部门职责、立案标准、办案期限、举报须知、申诉须知等。此外,结合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又添加了律师参与诉讼的权力义务、证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开通一个检察门户网站。依托高检院正义网,开通了枣强县检察院门户网站。网站开设了图片新闻、本院新闻、本院概况、检务指南、检察业务、队伍建设、以案说法、检察文化等多个栏目,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2014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全省检察长会议”三个专题。网站的开通,增强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大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拓宽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渠道。

  搭建一个微博新媒体公开平台。开通官方微博,积极与网民开展交流,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实现了检察机关与广大网民的实时网络互动,进一步畅通检民联系、推进检务公开,向广大网民展现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升级改造一个接待室。对控申接待室进行了升级改造。更换了防盗门窗、办公桌椅和电子显示屏,配备了新的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施,添置了开水器等。设置了公开资料橱架,将检务公开资料充实到橱架中,方便来访群众查询、索取。重新修订了控告申诉流程图、举报流程图、刑事赔偿工作流程图等,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一个律师阅卷室。设立了专门的律师阅卷室,配备了复印机、电脑、饮水机、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制订了《律师阅卷接待规定》、《律师阅卷须知》和《律师查阅案卷及诉讼文书登记表》、《律师阅卷预约登记表》,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步骤,并指定专人负责阅卷预约、联系、接待、登记等工作,保证案卷材料安全。

  制作一套业务工作流程图。为各科室统一制作了业务、工作流程图共34块,并统一入框上墙,使广大干警时刻铭记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执法规范,使每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也便于干警和广大群众监督。

  编印一套检务公开手册。抽调专人分门别类的汇编了1套检务公开手册,共18册,内容涉及检察机关职能、办案流程、案件办理期限、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处理办法等内容。并分别印刷了200册,通过多种途径,分送到群众手中,进一步提升了检务公开的力度,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十个一”措施的实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了检察执法公信力、亲和力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受到当地党委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通讯员许春祥)

关键词:枣强县,检察院,阳光,检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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