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效显著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利益格局大幅调整、思想观念不断变化,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逐年增多,并呈现出跨地域、难协调等特点,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的难点问题,深州市结合当地实际,坚持按需设立原则,分别建立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征地拆迁纠纷、专业合作社、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学生意外伤害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十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平台,建立起由市综治、司法、公安、法院、信访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处理机制。深州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26件,涉及赔偿金额达成协议80余万元,为群众挽回直接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逐步形成了“乡村内纠纷乡村内解决、社区内矛盾社区内化解、行业内问题行业内摆平”的纠纷化解模式,提前预防、主动介入、及时化解、定纷止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深州作出贡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4年10月,深州市穆村乡一位村民与该村某果品农业合作社发生纠纷,双方持械,局面紧张。听闻消息,该市农业专业合作社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主动赶往现场进行调解。原来,该村民在某果品农业合作社卖果会现场向采购商出售了2万斤鸭梨,该果品合作社称该村民占用了他们的采购数量,导致自己社员果品未卖完,双方起了冲突。经过调委会一番协调,双方达成一致,该村民加入合作社成为社员,缴纳一定会费,以后的果品销售由合作社统一安排。就此平息了一场持械冲突。 深州市建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尝试,取得显著成效,并积累了成功经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州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提高了规格,市委副书记担任组长,人大副主任和副市长为副组长,公检法司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坚持按需设立。该市自2011年开始,结合农业大市的实际,在市政法委的协调下,先后在全市1000多家专业合作社里试点成立了180家专业合作社调委会,今年以来,利用专业合作社调委会的成功经验,抓住城市管理的热点问题、重点行业,先后成立了医疗纠纷等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 三是联手合力打造。依托“大调解”工作平台,建立起由市综治、司法、公安、法院、信访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处理机制。各乡镇人民调委员会与行业调委会之间,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专业调解人才资源共用,及时排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树立服务理念。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的重点是围绕市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目的是紧贴工作大局,保障社会稳定。该市把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贯穿于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工作的全过程,把群众满意作为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好调委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透过调委会这一平台,广大群众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信息、表达诉求。对一些发生在交通、医疗、行业领域涉及面广、有重大影响的纠纷,市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托调委会,迅速介入调处,有效平息事态,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以基层司法干警作为调委会主体,同时选聘各相关领域专业性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保证行业性调解组织的专业性。目前该市每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至少拥有3名专业人才,合计聘请专业人才38人;另一方面建立由深州市冀和、天青两大律所的律师组成的16人专家库,接受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咨询或应邀参与调解。 六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根据“谁设立谁负责”的原则,要求设立部门配备满足调解工作需要的办公设施。并按照“统一调解标识、统一调解徽章,统一制度上墙、统一文书格式”配备工作设施,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切实选好办公地点,及时方便进行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卫生局,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交警大队,消费者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工商局,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妇联,征地拆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拆迁办,专业合作社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农工委,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劳人局,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房管局,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环保局,学生意外伤害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教体局。 |
关键词:深州,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