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大队多措并举确保增殖放流效果
衡水湖春季放流工作于4月15日进行,我局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增殖放流成效。一是认真调研,扩展思路,多途径增殖放流。4月12日市农牧局工作人员来我局商榷2015春季放流工作,局领导提出此次放流使用衡水湖大型监测船实施放流,同时保留在荷花园开展放流工作,并现场了解监测船实际情况,初步制定了实施方案;二是领导重视,部门协调,做好充分准备。使用船载车的方法在我区属首次,局领导就有关问题向管委会许主任请示,许主任对此做法表示肯定并要求有关部门予以配合,我局积极同资源保护局协调,了解监测船的详细参数,掌握操作流程,为增殖放流做好充分准备;三是严格执法,做好宣传,确保放流效果。执法人员加强巡护,通过广播、在村务栏和重要路口张贴《封湖通知》、入户告知等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渔民知晓法律,自觉遵守禁渔期规定。 据悉,此次放流由省渔政站、市农牧局实施,放流品种为白鲢,共计55.05万尾,总投资22万元,此次放流补充和恢复了鱼类资源,改善了水质和水域生态环境。 |
关键词:执法大队,衡水湖,增殖放流 |
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