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检察院完善涉案财务管理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实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对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机制作出全面调整和完善。故城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案管、反贪、反渎、公诉等部门干警认真学习,并将该规定印发到人手一份。 该院要求干警高度重视做好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与强化自身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一丝一毫的损害。 该院还加强学习培训力度,用半个月的时间对办案人员、计财、案管和纪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就扣押、冻结款物批准、执行程序和移交集中保管程序,扣押、冻结款物各类账目的设立和装订要求,以及对扣押冻结款物进行扣押、收缴、保管、处理的跟踪登记备案内容进行培训,切实提升干警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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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