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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司法局城区司法所举行首例社区矫正人员期满解除矫正仪式

2015-06-03 17: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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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杜新华)2015年5月27日,故城县司法局城区司法所举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首例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解除仪式,司法所工作人员、部分被监管矫正人员、解矫对象及监护人参加了会议。

  矫正对象申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从去年9月开始,由故城县司法局城区司法所对其实施社区矫正。城区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为申某建立规范的矫正档案,成立社区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实行动态管理。社区矫正期间,申某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教育改造,定期汇报思想动态,按时到城区司法所报到,并且能及时参加城区司法所组织的公益劳动,在劳动中表现积极,服从劳动分配;能够积极参加城区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态度端正,做到了学法、知法、守法。现矫正期满,经城区司法所评估鉴定,故城县司法局审核,依法解除对申某的社区矫正。

  按照解除程序,申某首先做了接受社区矫正个人总结,社区矫正小组负责人对申某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做了总结,城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申某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情况做了总结,最后由司法所负责人向申某宣告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发给申某《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将申某作为一般人员进行安置帮教。

  举办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解除仪式对被监管矫正人员、解矫对象及监护人触动很大,对司法所今后开展矫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关键词:故城,司法局,矫正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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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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