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成功破获“2014.10.19”杀人焚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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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县公安局民警经过连续数月的艰苦鏖战,成功破获“2014.10.19”杀人焚尸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刚(男,33岁,保定市安国市明官店乡西章令村人)。 2014年10月19日22时39分,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尚某梅(女,55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被杀死在县城东马路南头其租住的理发店内并被焚尸。 接到报警后,副县长、公安局长陈学杰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鉴于尚某梅接触人员复杂,案件侦破工作进展缓慢。近日,县公安局采取高新科技手段,最终锁定了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因故意伤害罪被处理过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刚。 专案民警经过连续多日的蹲守、追踪,于2015年3月17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刚成功抓获,经讯问,其对2014年10月19日抢劫财物杀害尚某梅并焚烧尸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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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安局,破获,杀人焚尸 |
责任编辑:王永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