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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县检察院五项措施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2017-06-19 02: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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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邑县检察院根据省院、市院部署,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以专项整治大气污染环境犯罪为契机,采取五项措施全力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生态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该院成立了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细化院各内设机构在生态检察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位。

  构建部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该院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林业、国土、环保、水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签工作衔接机制,强化在案件移送、情况通报、执法办案卷宗调阅、工作联系等方面的协调联动,实现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该院专门针对全县化工厂、家俱厂整治,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环保项目开展专项调查工作。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补植复绿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

  强化司法保护作用,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该院结合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批捕、起诉职能,非法排放废气废水、非法占用农用地等高发生态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并依法严肃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对全县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干部群众环保意识。该院结合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协作,深入全县生态环境破坏较严重的乡镇村居,通过召开警示教育讲座、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宣传环保知识、环保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广大干部群众增强环保意识。(刘洪兆)

关键词:武邑县,检察院,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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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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