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完成公证体制改革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证法》和有关公证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枣强县司法局积极向县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主动与县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了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7年县编办下发了枣机编办【2017】13号文件,公证处命名为“河北省枣强县公证处”,由行政体制转为事业体制,明确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经费管理形式。今年又与县财政、税务、金融部门协调,开设了独立账户,收费形式由非税收入转为非盈利经营性收费,依法纳税,由财政监管,确保了该县公证体制改革在全市率先完成。 通过改革加强了公证工作的活力和吸引力,发展壮大了公证队伍,拓展了服务领域,提升了服务能力,促进了该县公证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于庆峰 |
|
关键词:枣强县司法局,公证,体制改革 |
责任编辑:王永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