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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武邑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刘晓霞

2018-06-03 2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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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霞,自2001年到城关法庭工作至今已十余年,多年来她扎根基层,无怨无悔,是武邑法院唯一一名身在基层法庭的女庭长。她所办结的案件已千余件,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曾被衡水市政法委评为执法标兵,2009年、2012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曾获县优秀党员、道德模范等荣誉。2014年荣获个人二等功一次。

  刘晓霞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识,特别注意对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学习,及时更新知识。刘晓霞以女性特有的细心和耐心,在工作中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诠释法律、解答疑问。本着提高审判效率,坚持充分运用、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快审快结,做到“一统一”“一灵活”,即运用简易程序与庭前调解相统一,简易程序的送达方式灵活简便,目前她审理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超过90%,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期限,及时解决了纠纷。在韩某诉其长子赡养纠纷一案中,原告起诉时正生病,刘晓霞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到村庄调查和走访干部群众,及时了解案情,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让被告先行支付了原告的医药费。最后通过多方做双方的工作,使被告自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原告以后的生活有了保障。

  刘晓霞时刻要求全庭干警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和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以身作则,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未发生过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的现象,对当事人宴请或“感谢”,她总是婉转拒绝。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刘晓霞一直奉行“草野观念”,正确的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回答着“什么是司法为民,怎样让人民满意”。

关键词:武邑,法院,庭长,刘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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