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实施“套路贷”民警识破全交代
近日,故城警方重拳出击、连续奋战,成功打掉一以“套路贷”实施敲诈勒索的恶势力,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破获刑事案件4起。 5月20日12时许,故城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5月17日上午8时许,胡某发现其停放在小区楼下的丰田汽车被盗,之后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以汽车为要挟向胡某索要5万元。 接警后,故城县公安局立即抽调刑警大队、军屯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进行侦办。经前期调查,办案民警发现此案并非一起简单的敲诈勒索案,初步怀疑该案是以“套路贷”实施的违法犯罪,且涉及多起案件。 经走访调查,分析案情,办案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车贷公负责人)等2人后,于7月31日将该二人一举抓获归案,并找到被盗汽车。经讯问,该二人交代了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连续奋战,相继将李某等3名团伙成员抓获归案。 经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郑某为该犯罪集团主要负责人,以车贷公司为依托,在受害人并没有出现贷款逾期的情况下,伺机将受害人贷款购买的汽车非法扣留,并以此向受害人进行敲诈。自2016年以来,该团伙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被害人涉及衡水故城、深州、保定博野等地。 目前,刘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郑某被上网追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链接:所谓“套路贷”,并不是一个新的法律上的罪名,而是一类,一系列犯罪行为的统称。其本质是一系列以借贷为名、骗人钱财的违法犯罪活动。这列犯罪行为最初起源于民间高利贷,其后经过不断演变而成为这种不以获得被害人支付的高额利息为目的,而是以获得被害人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套路贷”一般涉及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等多种犯罪,是近年来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领域。(李娜 夏培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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