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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法院首次运用审计手段发现执行案件财产线索

2018-11-20 11: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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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武邑法院执行法官首次运用审计手段对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进行了查找,这是该院首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7〕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运用审计监督制度和方法对能够反映执行人财产状况和执行能力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进行强制审查,从而发现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据或者线索,确定被执行人是否具有执行能力的真实状况的执行方法,是执行工作的一次大胆尝试,为解决责任人不明的法人被执行人案件提供了新的思路。

  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协调镇政府、村委会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组织双方进行磋商,但主张差距过大,未能达成一致。该案申请执行人认为该村委会有虚假报告财产情况,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的情形,书面申请了武邑法院委托审计机构对该被执行人村委会进行审计,通过第三方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终于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为下一步的执行工作指明了方向。接下来,承办法官将以该司法鉴定意见书为突破口,力促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尽快为该起案件画下圆满的句号。

  现阶段在执行案件中,法人类执行案件约占比三分之一,且标的额较大、涉及利益个体众多,在武邑法院2017年执行案件中,近80%的被执行公司存在法定代表人随意更换、财产转移等行为,且逃避执行比例呈上升趋势。传统的执行搜查存在一些固有缺点,如无法快速准确地锁定被执行公司经营模式和资金流向,不能及时准确判断其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造成执行难度加大,申请执行人利益保障困难。今后,武邑法院将继续创新方法,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并借力媒体,推动执行全程公开,多措并举促进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莹)

关键词:武邑,法院,审计手段,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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