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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出台“六项制度”促干部队伍建设

2018-11-23 12: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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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枣强县纪委监委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六项制度》,着力打造一支干净、忠诚、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警示提醒制。利用每周五下午时间,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开展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通报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正反方面典型,警示、提醒、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防范“灯下黑”问题发生。该制度实施以来,共组织宪法、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等知识学习27次和开展纪检干部违纪典型案例通报等警示教育5次,全体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定期谈心制。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层层开展常规性谈心谈话;书记、副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联系乡镇纪委书记及分管科室主任谈,乡镇纪委书记、科室主任与一般人员谈,一对一了解思想动态,深度教育提醒,消除问题隐患;谈心谈话每年至少开展两轮,确保覆盖全县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对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谈话。今年已开展了2轮153人次层层谈心谈话,撰写心得体会72篇。发现工作纪律等普遍性、苗头性问题3个,组织专题会议进行了全面整改。

  廉政承诺制。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向县纪委常委会签订廉政承诺书,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社交等各个层面,重点围绕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不参与和利用职务影响从事营利性活动等方面向组织作出廉政承诺。目前,县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廉政承诺81份,并建起了县纪检干部廉政档案。

  民主恳谈制。以党小组为单位,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民主恳谈会,重点围绕自身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尤其要贯彻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六个严禁”要求,通过自查和互提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要求查不足,针对不足定举措,以红红脸、出出汗,实现抓早抓小抓苗头。

  报备核查制。全县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向组织上报本人、配偶及子女营建或买卖房产、婚丧嫁娶、家庭收入、社会兼职、从事营利性活动等个人重大事项,一年填报一次,遇到重大事项,随时上报;干部监督管理室不定期对干部申报情况开展抽查核查;对不如实或不及时报告的,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全县纪检干部共报备各类重大事项287项。

  跟踪回访制。干部监督管理室通过回访调查对象、走访企业群众等方式,跟踪了解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对工作纪律松散、有群众不良反映,以及有违规参与经商办企嫌疑等问题的干部要重点检查和重点盯防。该制度实施以来已回访被调查对象和走访群众76人次,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目前已走访纪检监察干部家庭35户,征求意见46条。(冀云伟、孙绍成)

关键词:枣强,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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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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