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法院院庭长办案示范作用凸显
景县法院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强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今年1至7月份,景县法院审结案件3838件,其中,院长、庭长结案3735件,占结案件总数的97.3%,人均办案133件。 按照《景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院庭长办案的实施办法》要求,明确规定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每年主审案件数量,并将办案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杜绝“院长不办案、庭长办案少”的现象。规范合议庭评议程序,合议庭发表意见按照职务层级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防止合议庭评议受行政职权干扰。院庭长所承办案件均需亲自接待当事人、撰写文书、组织调解,避免挂名办案现象。遇有典型、疑难复杂案件及时组织青年法官集中学习、观摩,并就审判前沿问题进行规则示范和指导。同时,运用多样调解手段,将法、理、情有机融合,促进案件调撤率大幅提升。 由审管办每月对院庭长办案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对院庭长办案数量、案件类型、审理程序、发改情况等,统一纳入监督管理。同时将院庭长办案数量、质量计入其法官个人质效考评,作为年底评价履职情况的重要指标,督促其积极履行办案职责。对承办案件长期未结的院庭长,由院长直接约谈,要求详细汇报案情、办理进度,限期结案,确保全院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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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