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货车失火财产损害纠纷案
货车运输货物过程中着火,司机虽然报警救火但终究没能避免“车毁货亡”的局面,雇主面对此种情形,一纸诉状将货车司机诉至法院。近日,武邑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经过法官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司机李某赔偿雇主张某一定数额的损失。 被告李某曾是原告张某雇佣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2019年1月份,原告指派被告驾驶货车运输货物。途中行驶至石家庄某路段时,车辆起火燃烧,导致车辆和运输的货物烧毁。雇主张某面对该种情况,便将司机李某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城关法庭办案人员经与被告沟通,被告方有意通过调解解决此纠纷。在与原告联系后,原告也希望法院能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办案人员了解双方的意愿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耐心听取当事人内心的想法,找准矛盾焦点,细心做双方工作。经过办案人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张某一定数额的损失,其中一部分给付钱款,另一部分用雇主尚欠司机李某的工资款折抵赔偿款。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积极筹集钱款,当庭将调解钱款给付原告。 脚下的路很长,凡事需小心。开车上路,需要时刻保持警醒,有时安全隐患就存在于忽视的细节中,面对前方的路,需要耐心和细心才能走得更远、走得更好。(通讯员吕东 记者隋魏巍) |
关键词:武邑法院,调解,失火,财产损害,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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