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法院:刁某某等4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庭审顺利结束
近日,省高院指定枣强法院管辖的刁某某等43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 鉴于当前疫情期间且案件重大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该院提前制定防疫方案、庭审方案、警务保障方案,对防疫、安检、押解、看管、值庭等环节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在庭审期间,所有在押被告人出入看守所均配备防护服、护目镜、口罩、手套、鞋套,确保在出所期间的安全。参加庭审人员均按规定佩戴口罩。该案由枣强法院三名审判员及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司法局工作人员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案件庭审。经过四天紧张有序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该案庭审顺利完成。 2020年是扫黑除恶的收官之年,该案的审理,充分彰显了枣强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和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强意志,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枣强法院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本案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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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