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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法院诉前调解快速解纠纷

2020-08-19 1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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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法官,感谢法官。”近日,在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原、被告异口同声地对法官说着感谢的话语。当事人张某某更是在拄着双拐的情况下,专程来到武邑法院,为该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诚挚的谢意。

  张某某的案件源于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原告张某某为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被告王某雇佣原告负责运送带钢。2019年3月31日,原告到被告经销处运送购买的带钢,在经销处装货区,不慎被带钢砸伤,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对过错责任争执不下。案件承办人刘宗杨经认真梳理案情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诉争数额较小。此起案件,承办责任人通过多次在电话中沟通,从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矛盾焦点出发,从情理法等角度入手,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利害关系,及时转达双方调解意见,逐渐消除双方的对立和不解情绪,经反复沟通后,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引导下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后双方来到法庭签署调解协议。

  调解后,不但双方握手言和,且案件自动履行。据悉,武邑法院一以贯之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在办案过程中不放弃任何一次调解的机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键词:武邑法院,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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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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