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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法院运用“悬赏公告”提升执行质效

2020-08-24 10: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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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上半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案件被执行人不能及时回家,且因没有被控制住财产心存侥幸心理等,明知相关案件正在被法院执行,但就是以种种理由推脱,既不到庭说明情况,也不履行法定义务。针对这一现状,阜城法院制定了“悬赏公告”执行工作方案。

  据悉,该方案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案件,经征询申请执行人同意,列为被悬赏对象:一是被执行人是自然人且债务额度较小的;二是经网上和线下査控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三是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的。按照既定方案,该院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每人打印20份悬赏公告,每个团队按照乡镇划分总计申报了60名被执行人。从6月初开始,以半个月为一个周期,按区域到被执行人所在村、街道、小区张贴悬赏公告。同时到被执行人家中找到其父母、近亲属讲解法律规定,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过两个月的时间,县法院共出动干警50人次,先后4次深入辖区内10个乡镇、5个居民小区,张贴悬赏公告600余份,共促使2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法定义务,10多名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共结案30多件,大大提升了执行质效,同时也起到了法律宣传作用,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例如该院利用悬赏公告执结的被执行人徐某欠款纠纷一案,该案件标的额不大,由于被执行人徐某常年在外打工,经査询其无可供执行财产。经电话联系徐某,其态度十分嚣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执行干警先后5次到其所在村庄张贴悬赏公告40余份,同时到村两委负责人处了解情况。悬赏公告的张贴给徐某以极大的心理震慑,随后委托其妹妹和妻子主动到法院交纳了欠款,并承认了错误,使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悬赏公告”的运用只是阜城法院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的一个方面,今年以来,该院灵活运用上失信、限高、拘传、罚款、悬赏等强制措施,大大提升了执行质效,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绩。截止到7月底,各项执行质效指标名列全省前列,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赞扬,获得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关键词:阜城,法院,“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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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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