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检察院荣获省“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近日,枣强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省获此殊荣的仅9家,是衡水市检察系统中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检察集体。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服从和服务于枣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切入点,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受到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被省院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先进院、“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被省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北省模范检察院”;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三年被市院评为“先进检察院”“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服务经济发展先进单位”。有61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枣强县检察院以此次殊荣为契机,将继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抓落实为工作主基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监督质效,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全面充分发展,为新时代生态宜居和谐美丽新枣强建设提供更好的检察产品。 |
关键词:枣强县,检察院,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