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印章去诈骗 民警循线查真相
今年4月12日,故城县的陈女士向故城县公安局郑口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杨某以支付购买楼房的尾款为由骗取钱财。接警后,郑口派出所立即受理该案并进行调查。 经民警调查了解到,陈女士与其丈夫程先生于2019年8月份通过杨某在保定市涿州市某小区买了一处楼房,当场付了14万元首付款,并直接交到了该楼盘的售楼部,在此过程中,程先生与该售楼部签订了一份六个月之内再将尾款还清的合同,随后返回故城县。 但今年4月中旬,已经按照约定付过尾款的程先生再次接到了售楼部员工催促缴纳房款的电话,才意识到自己的钱没有打到售楼部,而是去了别处,他随即与妻子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 案件发生后,故城警方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办案人员向陈女士了解案发经过及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并展开侦查。民警通过程先生提供的线索,循线追踪,发现售楼员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围绕杨某展开工作。经调查,早在4月3日,该楼盘的售楼员杨某在售楼部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了该公司的印章,加盖在公司收款账户变更的通知中,并将收款账户变更为杨某实际控制的账户,程先生的钱款也打到了杨某的账户中。 为尽快将杨某抓捕归案,民警对杨某可能出现的地点进行了摸排、蹲守,于8月27日凌晨在杨某老家将其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杨某对其虚构公司收款账户变更、诈骗他人钱财3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关键词:伪造印章,诈骗,查真相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