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法院审结一起电信诈骗关联案件
近日,故城法院审理一起电信诈骗关联案件,通过释法说理,被告人积极悔过,退赔15万余元,法院按法律规定及时返还了被害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7年11月份至2018年10月份,电信诈骗团伙通过微信添加好友聊天,以交朋友、谈恋爱等方式攀关系,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称有大量财物交其保管,被害人信以为真。然后犯罪分子向其索要高额快递费,诱使其转账,并以物品在海关被扣押为由向被害人索要税费、检查包裹费、快递费等费用,骗取10余名被害人共计上百万元。 本案被告人均以提供本人及他人信用卡账号、开户行等信息的方式,代替他人收取赃款、帮助取现,从中得到报酬。该起犯罪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故城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谭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此起案件已在《法治故城》栏目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被害人蔡某激动地表示,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钱,心里非常开心,非常感谢故城法院帮我解决了我的困难,让我能够缓过来。 法官说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要做到“三不要”,一是不要轻信,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相信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二是不要透露,不向对方透露个人、家庭身份信息,如有疑问,可向公安求助咨询或向亲朋好友核实情况;三是不要转账,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万一被骗要做到“两要”,一要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会进行止付、查询、冻结等措施,尽最大可能为被害人挽回损失;二要保存证据,包括转账凭条、网银转账记录截图、通话记录、聊天记录截图等,提供得越全面,案件侦破的几率越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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