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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2020-10-23 14: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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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强县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一是强化自治基础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开展“三治融合”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使“三治融合”理念深入人心。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社区党的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立了36个党支部,推进各小区党支部建设。二是强化法治保障作用。把法治乡村创建作为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化进程的重要抓手,坚持法治、德治和自治相结合,严格按照“五个一”标准,配齐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综治专干,完善村规民约,成立乡贤议事、道德帮教、红白理事等村民组织;选聘人民调解员2500名,法律工作者26名,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成法治文化广场55个,法治文化公园11个,法治一条街28条。目前,全县法治乡村建设已累计投资1500万元,完成创建553个村,占全县总村的100%,实现了全覆盖。其中,八里庄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强化德治的教化作用。开展“孝贤榜”“好人榜”等道德模范评选宣传,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村级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新风正气全面形成。探索实施“新乡贤回归社会治理工程”,以乡镇为单位成立“乡贤理事会”,配设“乡贤调解室”,充分调动基层社会力量,吸收“五老”(老党员、 老干部、 老劳模、 老教师、 老复员退伍军人)人员,或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群众信服的人员,成立一支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发展的中坚力量。

关键词:枣强县,,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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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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