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法院借助“一乡一庭”推进民法典宣传
为切实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近日,枣强法院充分发挥“一乡一庭”前沿阵地和贴近群众的优势作用,在肖张镇、马屯镇、张秀屯镇、枣强镇、大营镇等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在各乡镇法庭庭长的带领下,干警及驻庭调解员走进乡镇街道、农贸集市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牌等方式,全方面、多角度对民法典有关内容进行了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用好民法典,并就“一乡一庭”职能进行了介绍,告知群众遇到纠纷可以第一时间寻求乡镇法庭帮助,就近解决矛盾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枣强镇宣传时,联合县妇联共同开展“木兰有约”民法典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加了广大妇女群众对民法典的理解,增强了广大妇女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依法维权能力,引导广大妇女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民法典原理的理解和把握,有助于打通民法典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让民法典为群众美好生活保驾护航。本次活动共出动干警4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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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