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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人民法院 大何庄人民法庭受到最高院通报表彰

2020-11-23 15: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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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100个人民法庭、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其中安平县人民法院大何庄人民法庭榜上有名。

  多年来,安平县法院大何庄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扎实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庭干警爱岗敬业,团结奋进,在审判及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2014年被衡水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荣誉称号,并多次被安平县政法委授予“先进集体”称号,2018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荣誉称号,人民法院报以“大何庄法庭用心换取群众信赖”为题进行了报道。在成绩面前,大何庄法庭没有停滞不前,按照院党组确定的“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总体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2019年该庭共收案件266件,审结252件,审限内结案率保持了100%。其中调解、撤诉结案239件,调撤率达95%。所办案件无一发还、改判,无一矛盾激化。

  一是坚持审判流程管理,促进案件提速增效。依托内部局域网,通过微机管理手段,对案件从立案、送达、流转、承办、审理、裁决到归档等环节全程跟踪管理,由于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贯穿了每一个案件全过程,案件运转的每一个环节均能受到流程监督,对临近超审限的案件,网络自动提示预警,促进了审判工作的提速增效。

  二是以公开审判为重心,打造民事审判精品工程。大何庄法庭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强化质量意识,他们以公开审判为重心,强化法官居中裁判地位,规范庭前证据交换、证据展示、证人出庭制度,使庭审真正成为审判活动的核心。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突出办案效果。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始终从办案的社会效果出发,认真落实风险提示、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各项制度。对每一起判决案件,该庭法官都认真为当事人释疑解惑,有效减少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近年来,该庭上诉案件逐年减少,成为上诉率最低、上诉案件最少的庭。

  庭长杨朝说:“一纸判决,虽然当时结了案,也缓解处理了矛盾,但不能完全彻底解决矛盾,简单讲,就是社会效果不好;特别在农村,当事人不能理解和接受,还会引起新的纠纷,而且也不利于执行,法律效果也不好。”全庭干警不畏难、不退缩,以司法为民为最高理念,以治安防范、调处纠纷为第一要务,积极探索调解方法,努力调解各类纠纷,使得一大部分案件化解在诉前,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推进了辖区平安建设。

关键词:安平县,人民法院,大何庄,最高院,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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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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