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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赔偿款 法院拘传促执结

2020-11-30 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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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被执行人如此不配合,安平法院还能这么快帮我讨回执行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申请执行人任某在收到执行款后,当场向安平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一起人格权纠纷案顺利执行完毕。

  据悉,任某与佟某是同村,还是前后邻居,2019年5月16日,任某与佟某在被执行人家门口发生争执,申请人任某住院治疗三天,后安平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寻衅滋事拘留被执行人佟某三天。2019年11月27日,申请人任某向安平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依法作出(2019)冀1125民初27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佟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任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共2811.91元。被执行人佟某于2020年4月23日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经审理后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生效后,因始终无法拿到执行款,任某只好向安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主办法官多次电话传唤被执行人佟某,但佟某以外出、拒接电话等理由拒绝到庭,还扬言“无论咋样,就是不给”。后主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佟某儿子马某沟通,普法律、讲政策。马某开始称最多给付2000元,后答应于2020年11月15日将2811元执行款亲自交到法院。但法官等待了一天,马某再次“失约”。主办法官当即制定方案,第二天一早决定对被执行人佟某采取拘传强制措施。

  16日一早,主办法官带领3名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佟某住处,并将佟某带到法院,迫于主办法官刚正不阿的执行态度,佟某儿子马某当场通过现金缴纳的方式一次性付清赔偿款,并对自己多次胡搅蛮缠的做法表示深深忏悔。

关键词:支付,赔偿款,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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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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