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法院刑庭集中学习《新刑诉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称《新刑诉法解释》)将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及时掌握理解《新刑诉法解释》的精神实质,提高业务素质,顺应时代发展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更高的要求,2月26日上午,武邑法院刑事审判庭组织全庭干警集中学习讨论《新刑诉法解释》。 会上,刑庭庭长岳建民带领大家逐条学习了《新刑诉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各参会干警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务,对司法解释的内容展开了深入交流讨论。 参会干警纷纷表示,通过学习已对《新刑诉法解释》有了一个系统的了解,构架了基本的知识结构,更加准确地掌握了新修改的内容,增强了业务素质,更新了执法理念,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及时、有针对性地继续学习、理解和掌握《新刑诉法解释》的内容,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努力提高处理案件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
关键词:武邑,法院,《新刑诉法解释》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