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法院厂房租赁起纷争速裁调解化矛盾
枣强法院积极推进速裁团队建设,坚持“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的审判方式,促进审判集约、高效、优质运行,推动了全院审判质效的提升。日前,该院成功速裁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9年,原告与被告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原告自2019年12月1日始,租赁被告厂房从事生产经营,租赁期5年。租赁一年后,原告因纠纷要求解除合同,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因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原告将设备搬离,后原告诉至法院。经征求意见,双方当事人同意速裁。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基础上,法官马春光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引导双方相互体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多次努力,当事人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法官监督下,原告将设备从被告厂房中搬离,成功化解了矛盾。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并对法官表示感谢。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速裁团队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和争议的焦点上,巧妙制定调解方案和措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仅三月份就速裁调解16件。枣强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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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