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法院对一处涉案房产强制腾空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部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近日,安平法院执行局对一处涉案房产实行强制腾空,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手段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公信力。 在刘某某和刘甲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安平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刘甲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刘某某借款本金200万元。因刘甲未按期履行,刘某某向安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处于下落不明状态,名下只有一套房产,由其姐姐刘乙居住,且在审理阶段该房产已被查封。因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套房产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最终由申请人刘某某拍下。拍卖成交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刘乙沟通,要求其搬离房屋,其均强硬拒绝并恶语相向,后法官多次上门刘乙也是闭门不见。据观察和群众反映,刘乙精神方面不太正常,多年前已经离异,有一女儿在外地上学,常年独居在涉案房屋内。鉴于刘乙态度恶劣、拒不腾房,为了保障司法权威,安平法院执行局决定开展强制腾房行动,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行动当日,安平法院派出7名执行干警、4名法警、3辆警车开展执行行动,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人员见证执行,同时出动无人机、摄像机全程录音录像。抵达执行现场后,依然与往日一样,大门紧闭。在通过无人机确定屋内有人后,执行干警隐藏身份诱其开门。看到突袭而至的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刘乙心生畏惧、情绪激动,以没吃早餐为由企图转移注意力。为了安抚对方情绪,执行干警为其买来早饭,并耐心向其阐明来意、释法明理。在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刘乙同意搬离房屋。执行干警按照原计划将刘乙与房内物品送到其父母家,房产腾空完毕并交付申请人。 此次腾房行动,历时6个小时,既平安地将刘乙送到了其父母家中,又顺利腾空了拍卖房产,使买受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体现了执行的人性化,显示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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