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近日,在景县法院执行局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行和解。该院再次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竭尽全力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最大程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工作宗旨。 2019年,高某诉张某一案民事调解书生效,张某拒不履行向高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9.68万元的法定义务。高某向景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张某一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的债务利息。 执行法官韩飞接案后,立刻与申请人高某进行沟通,发现其患有脑血管疾病急需这笔执行款救治。而本案的难点在于,法院认真筛查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财产后发现,此人身陷多个执行案件,名下早已没有剩余财产可供执行。 面对申请人急切需求,执行干警们片刻不敢懈怠。一方面继续给被执行人张某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深挖线索地毯式排查,双管齐下终于找到了突破口:张某的担保人张某清的配偶王某名下有一套楼房,且王某与申请人高某是亲家关系。于是,法院依法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并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张某主动与申请人高某达成和解协议。 2021年1月7日,因被执行人张某未能按和解协议还款,高某申请恢复执行。但被执行人言语躲闪,并不能明确何时履行义务。于是,该院依法出具了拍卖裁定,并通知了被执行人及其担保人。 本着“法律施压,人情劝解”的工作方针,执行干警们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劝解,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协议的严重后果。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各退一步,担保人主动先给付了8万元,约定剩余款项由被执行人分期支付。 执行难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景县法院将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多措并举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争取让每一份“纸判决”都能变成“铁判决”。 |
关键词:景县,法院,合同纠纷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