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
为贯彻最高检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精神,7月7日,故城县检察院对已逮捕的袁某甲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召开公开听证会。 经审查,2021年3月16日,犯罪嫌疑人袁某甲因为琐事与被害人袁某乙发生口角并将袁某乙打伤。经鉴定,袁某乙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故城县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袁某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21年4月14日公安机关对袁某甲提请逮捕,因其不认罪认罚且未对被害人做出赔偿,该院对其做出批准逮捕决定。2021年6月27日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依法对双方开展“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袁某甲认罪认罚,其亲属也向袁某乙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袁某乙的谅解。承办检察官立即审查该事实,核实了谅解书、赔偿协议等新证据,听取了被害人袁某乙的意见,再次确认了犯罪嫌疑人袁某甲自愿认罪认罚的态度,并对其开展了社会调查。审查认为,袁某甲自愿认罪认罚,且与袁某乙达成了和解,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已得到修复,不再具有社会危险性。袁某甲被羁押后,没有违反监所规定的情况,日常表现良好,对其适用取保候审对所居住村庄无重大不良影响,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参会的三名人民监督员及办案人员全部同意承办检察官将袁某甲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故城县检察院执行“少捕慎诉”理念,合理降低逮捕羁押率,促进司法文明和社会和谐,推进诉讼制度和犯罪治理的现代化具体实践,有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让犯罪嫌疑人早日回归社会。同时,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彰显了司法机关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关键词:故城县,检察院,公开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