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公安查办一名涉嫌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行为人员
近日,故城公安局接高某报警称:其在家中被丈夫马某(男, 37岁)家暴,身上有多处明显外伤。郑口派出所接警后立即派警力前往报警人家中,经民警询问及现场勘验,发现报警人高某胳膊上、腿上、脖子、肩膀、脸上等身体多处有明显淤青。民警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控制,经询问,马某已经不是第一次家暴高某,并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马某现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以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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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