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助推司法救助乡村振兴落实落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走深走实,在省检察院、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枣强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向县委政法委做了专题汇报,并于8月18日与县委政法委、县乡村振兴局在县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 枣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国祝,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嵩,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徐春杰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枣强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荣主持。 会上,枣强县检察院相关人员重点介绍了救助的对象、范围和标准,并通报了2021年以来枣强县检察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共同学习了《意见》等相关文件,并就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更加有效助推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达成了一致共识。 陈国祝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尤其是司法救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搭建工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效果互促,共同把救助工作做实做优,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年以来,枣强县检察院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13人,其中涉及生活困难人员9件9人。下一步,枣强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助力乡村振兴,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的困难,展现司法温情和检察担当。 |
关键词:枣强,检察院,司法救助,乡村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