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还上高速接孩子 这种家长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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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8月3日22时49分许,故城县交警大队在衡德高速郑口收费站广场处配合防疫人员在出站车辆检查行动中,在对牌号为鲁N56***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李某突然加速强行闯卡,前方民警立即将其拦停检查,发现驾驶人李某满嘴酒气,有酒驾嫌疑,经民警用呼气酒精测试仪对李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141mg/100ml,已涉嫌醉驾,按照程序,民警将李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送检。 2021年8月4日,经衡水司法鉴定中心检测,李某的样血酒精含量为155.25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故城县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对李某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经民警对李某询问得知,原来李某在衡水市衡水北站酒后驾车上高速后,行车100多里路,到故城县去接孩子,在郑口站下高速时,遇民警检查,李某因为喝酒心虚,为逃避检查,便强行闯卡,不料还是被前方交警拦停,面对严厉处罚,李某已是后悔不易,表示认罪悔罪。 因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2021年8月9日故城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刑事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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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故城,警方,酒驾 |
责任编辑:张梅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