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人民法院全力执行为21名农民工集中发放拖欠工资
为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把涉民生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坚持注重涉民生执行案件的妥善化解,始终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加强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为涉民生案款项发放开辟绿色通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运用民生案件快速执行机制,对涉及抚养赡养费、拖欠劳动报酬、交通事故赔偿、医疗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与执行、限时执结,先批先放。对规避、抗拒执行的人员,依法果断采取失信、拘留等强制措施,对确有困难的耐心做思想工作,促成部分履行或和解,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帮助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及时获得救助,结合具体案情,通过申请司法救助款、民政救助等途径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依法审查报批,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与其他部门共同努力解决案件当事人面临的实际困难。 图片 近日,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为21名农民工集中发放被拖欠两年多工资,共计23000余元。2020年始,被执行人李某雇佣王某等21名民工到其承包的果园从事苹果套袋、摘苹果工作。王某等人在果园劳动完后,李某未给付劳动报酬,21名民工在多次向李某讨要报酬无果后,于2021年将李某诉至冀州区法院。冀州区法院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完毕,但因李某到期后仍未主动履行,21名民工便向冀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给付拖欠工资。 图片 该案受理后,执行法官向王某等民工代表询问了解案情,并安抚情绪,在按照规定向李某送达“四书一卡”后,李某仍不主动履行。因该案涉及21名农民工的劳务报酬,执行法官迅速对李某采取了财产查控、现场约谈等系列措施。通过对被执行人的全面施压,被执行人最终履行全部案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案款发放现场,21名民工一一核对身份信息,领取相应报酬,并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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