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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跟进解疑惑 案结事了暖民心

2021-09-29 17: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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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武邑法院审坡法庭审结了原告王某诉被告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王某跟随被告张某在北京地区从事装修工作,双方口头约定了劳务报酬。因工地不按时发放工资,王某向有关部门投诉。经北京地区某劳动监管部门调解,张某同意支付王某劳务费,针对工时和工资总额与其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收到工资后,在结账单上签字确认,并手写工资结清证明,承诺:本人在北京地区工资已结清。数日后,王某反悔,以记工天数和日工、包工的日工资与张某当时清算的情况有出入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

  审坡法庭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结账单和工资结算证明有出入,且结账单和工资结算证明均有原告的签字,即使实际应支付与实际已支付有出入,根据当事人的处分权利,本案也应认定为已经清结,故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了解到原告王某对判决结果非常不满、颇有微词,承办法官秉承案结事了、为民服务的理念,主动找到原告,向王某逐句解释判决内容, 并从实际生活中的例子入手对其讲解法律知识,帮助王某正确评价自身行为。经过张法官近一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理解了自己先前承诺行为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最终面露笑容、解开心结。当事人当即表示特别感谢办案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让自己增长法律知识的同时,真切感受到人民法官一心为民的温暖。

关键词:武邑,法院,劳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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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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