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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下放七项涉律师工作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2021-10-09 08:49:1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9月24日,省司法厅在石家庄市召开协调会,正式将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以及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等涉律师工作的7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石家庄市司法局实施。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霍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向石家庄市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精神;省司法厅与石家庄市司法局双方签订了行政许可委托书,就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和权限、委托期限、各自权利义务予以明确。这是省司法厅支持石家庄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具体举措。

  霍建明在讲话时强调,要坚持政治站位,增强以实际行动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坚持既定原则,巩固和拓展律师行业规模化发展成果;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履行委托协议;坚持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会后,省司法厅组织了专题业务培训,厅律师工作管理处有关负责同志围绕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适用和申请材料的审查要点等内容为石家庄市司法局有关工作人员做了辅导。

  目前,该七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实施工作正在紧张有序推进中,待审批业务系统等工作完成对接后,将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让群众尽享改革红利,办事更便捷。

关键词:河北省,司法厅,律师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