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近日,景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原则应救尽救、重点施救、依法救助的原则,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退伍军人曹某某和建卡立档的贫困户白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45000元,积极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困难,彰显检察人文关怀。 衡水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赵志国一行三人、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刘向东、景县乡村振兴局副主任崔吉星受邀参加了本次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会上,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立勇指出:司法救助制度是“司法为民”理念的具体落实,市县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此次司法救助致力于保证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得到救助,同时保障受害退役军人的现实利益。近年来,景县人民检察院累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为17名困难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司法救助工作位居全市前列,切实为人民群众纾困解难。景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司法救助与精准救助相结合,做到应救助尽救助,同时将不断创新多元化救助方式,推动司法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院第九检察部主任赵志国对于此次司法救助做法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司法救助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业务工作。要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想、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及时更新司法理念,迅速行动,尽快把司法救助工作质效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同时希望景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为目的,向社会传递检察温度与温情。 |
关键词:景县,检察院,救助金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