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情况和民事执行工作
11月3日,武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金爱民向武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报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情况和民事执行工作,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常委会审议认为,近三年来,武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主动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健康至上的理念,严格按照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法院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把执行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不断强化执行管理,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扎实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今后,武邑法院将切实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和民事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戒、震慑、预防功能及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认真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为法治武邑、平安武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关键词:武邑,法院,食品药品安全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