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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寨乡司法所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

2021-11-15 1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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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前调查评估,是人民法院委托社区矫正部门对罪犯进行拟判或拟裁定适用社会服刑的重要评估机制。近日,冀州区小寨乡司法所经对一名拟判缓刑人员细致调查,客观出具了“不同意适用非监禁刑”的调查意见,从源头上严格把住了社区矫正的“入口关”。

  小寨乡的朱某因刘某长期欠债不还,而怀恨在心。为泄私愤,朱某伺机故意放火,将刘某的轿车付之一炬。案件破获后,朱某因涉嫌故意毁坏罪,被检察机关公诉至冀州区人民法院。

  近期,冀州区人民法院向司法行政机关出具委托调查函。小寨乡司法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朱某开展调查走访。根据程序,需要征求与朱某相关的组织和基层公安派出所意见,并听取群众反映。结合调查情况,出具是否适宜纳入社区矫正的综合评估建议。

  因朱某在审羁押,工作人员无法获悉其悔罪态度、性格特点及心理状态,遂通过其父亲了解情况。调查中,朱某的父亲再三承诺,一定管教好自己的孩子,缓刑期间会协助司法所进行监管。当村的村干部同样表示,希望能给朱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其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向派出所调查时,却了解到了朱某的“另一面”,他此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并非初犯。此前,也因债务纠纷曾打砸他人车辆,影响非常恶劣,且面对民警的劝解,拒不认错。朱某性格冲动,一旦发怒,便不再受控。经过与朱某父亲和村干部核实,情况属实。

  据此,小寨乡司法所认定本案被调查人朱某性格偏执,社会影响恶劣,重新犯罪几率较大,如适用社区矫正将难以管理。最终,他们作出了“不同意适用社区矫正”的评估建议,并以书面建议形式报送给了法院。

  “必须严格对待审前调查工作,审慎公正作出评估意见,从源头上把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入口关,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小寨乡司法所负责人表示,这样既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又能杜绝有危害性的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从接收、监管、教育、矫正到解除等环节的科学规范运行。

关键词:司法所,社区矫正,入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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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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