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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县检察院就一起污染环境案进行公开听证

2021-12-13 10: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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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很细致,为了求证地面是否是渗井、渗坑,组织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并拍照,你们的工作态度很负责,释法说理也很明白,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这是人民监督员别雁鸣在武邑县检察院组织的对乔某某污染环境案拟作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发表的意见。

  2018年7月,乔某某在武邑县某村边经营了一家废品收购站。他将回收来的废旧拖拉机头进行了拆解切割,后将拆解的零散部件打垛放在一起,残留在上面的废油滴落在地面形成油污。由于经营场地高低不平,并且未做任何防护措施,加之今年夏季降雨较多,经过雨水的冲刷,切割机处的油污与雨水混合后对土壤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后经鉴定该废油、废渣属于危险废物。2021年11月1日,武邑县公安局以污染环境罪对乔某某移送审查起诉。

  由于环境保护关乎每个人的切实利益,为了充分广泛听取意见和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11月24日,该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五名听证人员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形成的一致意见,12月2日,该院对乔某某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同时根据《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向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提出了对乔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的检察意见。另外还针对该案反映出的问题,向其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扩大监管覆盖面,堵塞环境行政执法在乡村领域的漏洞,加大环境法律和知识的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助力武邑美丽乡村建设。

关键词:检察院,污染环境,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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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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