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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人民法院 “三个加强”岁末年初风险防控工作

2021-12-31 12: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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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县人民法院加强岁末年初风险防控工作,狠抓风险排查,强化纠纷化解,突出重点防控,确保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直接负责的风险防控工作责任体系。压实院庭长监督职责,通过旁听庭审、文书审批、查阅卷宗等方式,严格把关典型案件办理质量,防止引发信访上访事件。安排专人专班,梳理近年岁末年初发生的重大风险案事件,把握风险规律、明确工作思路,制定防控计划。

  二是加强源头治理。 以创建“无讼村居”为工作抓手,按照“三分三调、速裁精审”工作思路,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就地就近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力争降低“万人成讼率”,共诉前调解各类纠纷2256件,诉前化解率达67.3%,万人成讼率为1.41%,使大量纠纷止源未发,就地平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信访维稳工作制定了一套完善的信访处置办法:抓源头、强手段,确保案件质量;抓队伍、设专班,积极化解矛盾;疏渠道、建平台,搭建群众“诉心桥”。

  三是加强府院联动。共同开展涉稳案件分析研判,对可能引发重大风险的案件,提前制定防控预案和稳控措施,牢牢把握风险控制主导权。强化舆情监测,联络公安、检察院、网信办等部门,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等及时沟通,提前做好布控,防止引发舆情。

关键词:法院,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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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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