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检察院强化指导性案例学习 筑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案例是实践中发生的鲜活生动的法治教材,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为强化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学习,推动学习转化成果,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近日阜城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积极组织部门干警进行指导性案例专题学习,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爱民主持,并传达了上级院有关会议精神,第二检察部主任周云生组织部门干警进行了集中学习、讨论及研究。 结合指导性案例涉及的“安全生产领域”“光污染治理领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三个方面,围绕“我们当地是否存在光污染的情况?”“餐饮单位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醇基燃料、瓶装燃气的情况?”“居民小区内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充电的安全隐患?”等,干警们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发言,认真分析研判案件线索,推动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葛爱民对参加干警提出要求,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民生实事项目,实现“4+5”领域办案全覆盖,着力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要增强精品、典型案例培育意识,及时总结“为民办实事”实践经验,提高精品、典型案例打造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越来越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和服务。 下一步,该院第二检察部将发挥能动履职作用,深入城区、乡村、小区等,摸排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线索,综合运用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和个人履行责任,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 |
关键词:检察院,案例,公益诉讼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