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务研讨培训班在阜城县检察院举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要求,进一步强化民事执行监督职能、提高执行监督精准度,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近日,衡水市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务研讨培训班在阜城县检察院举行,以创新办案方式为抓手,发挥“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1+1>2”协同效应,推动民事执行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在金泰照片)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及全市十一个县(市、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参加,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尤团英主持。阜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晓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 开班仪式上,围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尤团英依次听取了各基层院工作汇报,逐一进行了分析点评,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此次研讨班坚持以案促学、以案练技、以案代训,采用办案、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模式,将各基层院分编为6个办案组,由经基层法院副职交流到检察院任职的副检察长担任组长,发挥其经验丰富、业务扎实优势作用,从卷宗审查到文书制作,从法律适用到事实认定,手把手传授业务知识和办案技巧等,为青年干警竖起身边的榜样和标杆。 尤团英在研讨班上指出,一是要树立争先意识,增强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依法能动履职作为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的主线,坚决杜绝等、靠、要思想,下好能动司法“先手棋”,打好能动检察“主动仗”。二是要转变司法理念,推动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实现精准监督。要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民事执行监督工作重在精准、要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要聚焦“精准”二字,看问题、想思路、抓落实、谋发展。三是要强化学习观念,提升民事执行监督工作质效。要坚持知行合一,注重强基固本,突出“实战演练”,做好传帮带工作,切实将学习研讨贯穿监督办案始终,将监督办案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学习研究的新任务、新课题,实现民事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办案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研讨班全程采用封闭模式进行。 |
关键词:衡水,检察机关,研讨,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