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
全县广大居民: 为进一步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严防疫情输入风险,现在全县开展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对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高中风险地区、轨迹交叉以及红、黄码来邑返邑人员,本人或其亲属未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且未纳入排查管控的人员; 2.对衡水市域外来邑返邑人员,未按规定报备或未执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对象; 3.得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和配合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 4.居家健康监测和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对象; 5.擅自截留收治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病人的不具备发热门诊的诊所、卫生室等医疗机构; 6.私自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药品的药店; 7.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及奖励措施 1、对上述线索,广大居民可通过电话进行举报,各辖区举报电话如下: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18—5713592 经济开发区:0318—5739629 武邑镇:0318—5713443 清凉店镇:0318—5815246 审坡镇:0318—5966212 桥头镇:0318—5938262 赵桥镇:0318—5892288 韩庄镇:0318—5917241 龙店镇:0318—5882211 圈头乡:0318—5859225 紫塔乡:0318—5855535 2、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以及本人联系方式。 3、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在相关部门排查掌握之外的,每条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三、其他要求 1、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武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来源:武邑发布) |
关键词:疫情防控,线索,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