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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县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

2022-05-07 08: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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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县广大居民:

  为进一步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严防疫情输入风险,现在全县开展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对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高中风险地区、轨迹交叉以及红、黄码来邑返邑人员,本人或其亲属未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且未纳入排查管控的人员;

  2.对衡水市域外来邑返邑人员,未按规定报备或未执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对象;

  3.得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和配合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

  4.居家健康监测和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对象;

  5.擅自截留收治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病人的不具备发热门诊的诊所、卫生室等医疗机构;

  6.私自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药品的药店;

  7.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及奖励措施

  1、对上述线索,广大居民可通过电话进行举报,各辖区举报电话如下: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18—5713592

  经济开发区:0318—5739629

  武邑镇:0318—5713443

  清凉店镇:0318—5815246

  审坡镇:0318—5966212

  桥头镇:0318—5938262

  赵桥镇:0318—5892288

  韩庄镇:0318—5917241

  龙店镇:0318—5882211

  圈头乡:0318—5859225

  紫塔乡:0318—5855535

  2、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以及本人联系方式。

  3、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在相关部门排查掌握之外的,每条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三、其他要求

  1、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武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来源:武邑发布)

关键词:疫情防控,线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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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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