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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疫情防控期间不查酒驾?交警:不存在的!

2022-05-25 17: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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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民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阜城交警全体民辅警24小时坚守岗位,全力护航疫情防控,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仍有驾驶员心怀侥幸,以为疫情卡点只测体温、扫码登记,警察顾不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竟然饮酒后驾车上路而“自投罗网”。

  5月7日22时24分许,李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经刘林桥疫情防控检查站时,被正在卡点执勤的民警发现,根据疫情防控卡点要求,民警示意李某某出示证件,然而在交流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说话支支吾吾,面红耳赤,身上还散发着很浓的酒味儿,怀疑其可能酒驾。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8.1mg/100ml。

  经询问,李某某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称认为疫情防控期间交警不查车,便心存侥幸饮酒后驾车上道路。随后,民警依法将李某某带至阜城县人民医院进行抽取血样送检。目前此案件正在等待血检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阜城交警提醒广大群众:在当前疫情防控重要时期,防疫工作不能放松,但交通安全也不能忽视。要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请广大群众尽量不要外出、聚集,做好自我防护。交警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同时,不会放松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请大家不要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关键词:疫情,酒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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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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