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妥善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枣强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中发现,县域内某汽修厂直接将未经处理的黑色污水排入坑塘内,且经整改后水体仍存在污染反弹严重问题,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该院向枣强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对该坑塘内黑臭水体进行无害化处理,修复当地生态环境。枣强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要求该汽修厂单独设置化粪池,收集洗车用水。同时,对坑塘内水体和垃圾进行治理,整治面积约500平方米,清理垃圾5车20余立方,铺垫新土10车。针对类似问题,该镇政府全面排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人员800余次,清理沿河垃圾260车1060余立方,新建垃圾池3座,处理非法占用河道2.5公里,封堵污水排污口15个,对6个自然村实施生活污水改造项目,切实推动了该县域内环境改善。 |
关键词:检察院,污水直排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