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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检察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工作的公告

2022-06-13 18: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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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深化教育整顿成果,更好接受社会监督,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武邑县人民检察院现将2022年上半年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公布:

  自“三个规定”政策出台以来,武邑县人民检察院多次召开党组会商议讨论,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彦青同志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及落实情况,召开全体干警学习“三个规定”重大事项专题会议。强调贯彻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工作,不但让干警会填报、能填报,更要进一步加强干警填报“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做到“零错报”、“零漏报”并消除“零填报”现象。

  通过对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相关知识,加强干警对“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的理解,加深干警们的学习,强化干警规范填报。现我院在现有正式干警的基础上,又将聘用制书记员、临聘人员,全部纳入重大事项填报,每月月底个人凭借身份信息登录系统进行填报。

  下一步,武邑县人民检察院将在保持当前填报审核力度的情况下,进一步强化“三个规定”执行力度,督促干警严格落实填报制度,抓好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成为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安心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关键词:检察院,三个规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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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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