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安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提升市民对防空警报的识别能力,推进城市防空警报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省市统一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要求,安平县政府决定于2022年7月7日上午10:00—10:15,在县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现通告如下: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以上警报信号各鸣一个周期,每个周期为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群众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并注意对三种防空警报音响格式的识别。 特此通告! 安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 |
关键词:安平,政府,防空警报,试鸣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