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实现行政复议规范化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以来,阜城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复议为民”宗旨,通过规范化建设有效激发了行政复议的保障和监督功能,特别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持续加大对复议工作的部署和推进力度,畅通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加大复议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范围。同时在复议专职人员力量充实、办案经费保障、功能科室建立等各方面给予必要的充实和支持。复议办案质量得到有效提升,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明显见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有力推动。 一、优化场所 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阜城县司法局围绕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设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调查、听证、调解、提出意见、拟定决定等日常工作,结合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工作实际,设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调查、听证、调解、提出意见、拟定决定等日常工作,配备独立的办公场所、立案大厅、接待室、听证调解室阅卷室、档案室及必要的办案设备。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服务于人民群众,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及应诉的知晓率,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 二、群策群力 严把案件质量关 阜城县司法局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针对较为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行政复议应诉科室及时组织协调其他相关科室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组织精干力量专案办理。同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与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的集体研究讨论,为案件审理提出咨询意见,借智借力,公平公正办案。 三、多措并举 凸显行政复议质效 阜城县司法局坚持开门办案,给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说理机会,为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奠定良好基础,避免“案结事未了”现象发生;坚持源头预防与调解和解相结合,促进依法行政,注重运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手段,加大个案纠错力度,通过完善和规范行政复议的系列流程和具体要求坚持做到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了对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功能。 |
关键词:司法局,行政复议,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