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关于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取得而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或者行政许可已失效,继续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3、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举报奖励 对举报一经查实,每起奖励1000元。对同一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只奖励一次。多人举报的,奖励对象为首次举报者。多人联名举报的,由牵头者提出分配方案,共同领取奖金。 三、举报方式 景县应急管理局地址:景华大街294号 联系电话:4228584 传真电话:4221066 电子邮箱:jingxiana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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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生产,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