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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法院送款上门暖民心

2022-11-26 17: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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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枣强法院的执行干警为我讨回了赔偿款……”近日,枣强法院执行干警为申请人郑某送去了盼望已久的执行款,郑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被执行人李某驾驶车辆与顾某驾驶的二轮摩托相撞,造成顾某及被申请人郑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执行人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顾某负次要责任,申请执行人郑某无责任。经鉴定,郑某属于五级伤残,部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无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给付赔偿款。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李某赔付郑某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11万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申请人郑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李某住所地,走访邻居、村委会均未发现李某踪迹,同时对李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被执行人常年在外打工,居无定所,案件迟迟未有进展。

  因未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案件陷入了终本状态。但执行法官心中一直牵挂着这个案子,始终没有放弃,坚持不懈地对该案严密细查。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终于发现了被执行人李某的线索。面对好不容易才找到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从情理、法理等角度劝导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过执行干警多番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执行人李某再支付8万元给申请人。该案执结完毕,执行干警亲自将8万元赔偿款交到申请人手中。(来源:衡水晚报)

关键词:枣强,法院,申请人,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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